厦门征集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意向单位

关于征集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意向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科研单位:

2026年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启动,根据《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5〕5号)“第六条【指南发布】……各项目单位意向实施联合项目的,需提前向市科技局报备。”意向单位在市基金项目管理办法5年有效期内仅需申请一次;如需取消执行联合项目,可在每年指南发布前提出申请。

鉴于今年已印发新管理办法,请有意向实施联合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之前的申请失效),于2025年12月2日(周二)前,将附件完善并盖章后报送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女士2035277

邮寄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1106室市科技局创新处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关于同意实施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的申请函(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