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发布公告,对一名博士研究生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全文如下:
葛**同学:清华大学已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由于难于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决定,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葛**,男,人文学院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号2019312325。葛**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末达最长修业年限,未毕业且未结业。鉴于以上事实,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经2026年4月13日教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予以葛**退学处理。葛**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清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