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令人惋惜、悲痛不已。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要求博士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要求,可能是目前大多数博士研究生最难以逾越的一项学业压力和心理负担。这里提出不应把“发表论文”作为授予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硬性规定”,不是说因为有学生难以承受此等压力就来质疑此项规定,而是说这样的刚性要求是否该成为博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水准的必要学力条件?
恕本人直言,对博士研究生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规格的论文要求,最初是上世纪90年代一些高校主要出于增加学术产出、提高成果含金量的考量而提出的。客观上这样的做法对于提升高校学科地位的作用相当显著,因为在各类学科评估中核心期刊论文数量都是相当重要的指标。由此,国内各高校纷纷效仿,至今国内各高校几乎都有各自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从这一“硬性规定”的缘起看,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的初衷主要是迎合外部的学科评估而制定的。

从对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考核和评估而言,把“发表论文”作为授予博士学位的“硬性规定”并非完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理由是:
第一,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与学术研究成果水平并非必然联系。学人都明白,学术期刊有其自身办刊宗旨和各种需求,简单地把学术论文的水平与其发表期刊档次的高低相挂钩没有道理,因为学术论文水平的高低就在于论文内容本身。更何况目前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文还受到不少非学术的人为因素影响,这些年想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文需要“拼导师、拼学校”已不是个案,说白了,拼的就是名气和关系,这让那些缺乏资源、不会钻营的博士研究生和其导师们难以应对。
第二,一些特殊学科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主要不反映在论文上。类似于临床医学、建筑设计、艺术表演等学科专业的学生,它们的学术水平蕴含在各自的专业活动中,而非学术论文上。笔者曾亲耳听到一位医学老专家幽默、风趣地说:“他将来会死在他的学生手中”,这不是指老专家和他的学生们有多大的深仇大恨,而是指老专家清楚他手下的这些高材生们只会写论文却连常规的医疗手术都做不好。所以对这类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业考核,把学术论文作为主要内容是不切实际的。
第三,过分看重学术论文发表有可能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虽然各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不尽相同,但对博士生的学识、素养和能力等都有质量要求。按理,博士研究生要在广博和深入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可现在不少博士生一入学就“全力以赴”发表论文,这种前期学术准备不充分、不扎实的因,必然导致后期大费周折的果。如此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关注的不是学到了什么?发现了什么?而是满满的写作、投稿的套路。当然,这不能怪学生,他们也是为了毕业出于无奈。
综上所述,本文并非认为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只是认为“一刀切”地把发表规定规格、数量的学术论文作为博士研究生能否毕业的刚性要求,有不顾实际情况把论文要求僵化为根本标准,乃至唯一标准之嫌。改革博士研究生质量管理制度,是时候完善博士研究生学术评价机制和学位授予标准了。
作者:樊秀娣(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高校智库管理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里瑟琦科教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