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诱”的民意调查难有真民意

何勇海

贵报12月6日评论《花钱买群众“满意”是造假也是侵权》,可谓一语中的。

有关部门进行社情民意调查,是对社会基本情况和公民意见、愿望的调查。在进行民意调查时,如果要求群众一定明确回答“安全”“满意”“知晓”“参与”等,并给予100元至300元奖励,就会让部分群众不能依据自身体验和感受作出合乎内心的回答,导致调查结果无法反映真实情况。

“花钱买正面回答”的行为折射出一些基层部门害怕群众实话实说,拉低自己的政绩分、形象分。如果自己的工作作风行得正、坐得直,如果自己的工作成绩看得见、可感知,在民意调查时,何必给群众提供“标准答案”,何必惧怕群众说出真话乃至于“坏话”?

上级部门在开展评先评优等时,要对下级部门的民调数据真实性加强验证,对造假者加大处罚,还要采取更为科学公开的调查方式,保证民调更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