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儿童保护体系,让家门内的“恶”无处可藏

□郝颖杰 (南京传媒学院)

近日,受到广泛关注的贵州5岁女童被虐待案传来了最新消息,经过全力救治的小燕暂时保住了严重烫伤的双腿,亲父及其女友因涉嫌虐待罪已被警方刑拘,目前各项帮扶工作已经展开。(1月16日 红星新闻)

在各方媒体报道此案的评论区中,无不是谴责与心痛的声音。而当事件进入尾声,虽然对丧心病狂者的愤怒一时难以平息,但眼看着今年多起被揭露的亲生父母虐童事件,很难不升起这般忧虑:在某些看似平常的家门之内,还有多少无辜的孩童正遭受着惨无人道的虐待呢?

对于虐待罪,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威慑下,依然有人熟视无睹地犯下恶行,甚至是顶着亲生父母的名义为丑陋行径“打掩护”。但这是逃脱制裁的万全之计吗?笔者认为,没有阳光透不过的裂痕,越是不起眼的角落,越需要群众迸发力量,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让遮掩在门后的罪恶无处可藏。

“家务事”三字确实是一道厚障壁,保护家庭隐私的同时竟也成为某些罪恶因子的“避难所”,施暴者习惯用“教育管教”孩子的托辞做暴力虐待的“挡箭牌”。因此,涉事者以外的家庭成员是揭露罪行、救助儿童的第一人选,他们往往可以最先发现相关迹象,及时劝阻并掌握有效证据;除此之外,左右邻居或其他与涉事人员有接触的人同样是揭发举报的重要力量。所谓的“各扫门前雪”是不去插手他人的私事,不去议论别人的家长里短,但面对违反法律、泯灭人性的虐童行为,敏锐地觉察、取证和及时报警,是人民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良知的高尚表现,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正义善举。

但笔者深知,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每个选择出手相助的普通人都需要支撑个人勇气与意志的坚韧支柱。这根支柱上有两个部分,基层组织是一部分,居委会、当地妇女联合会绝不是形同虚设,面对以往的亲父、亲母虐童事件,必须引以为鉴:对于成员组成特殊的家庭需要长期的重点关注,对于民众的揭发举报也需要更快的反应速度。基层组织务必积极协助搜查取证工作,加快公安机关的介入。

而深入根基,坚实稳固的另一部分,正是威慑力更强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中有关虐待儿童的罪名存在定性不明、惩罚疲软的缺陷。但并不是加大对涉事家属的惩治力度就能万无一失,更重要的是针对无行为能力儿童的抚养权、监护权的归属问题,亟待明确的法律条例作出规范解释。笔者认为,与其寄希望于涉事亲属在服刑过后改过自新,对于受害儿童未来安稳生活的考量应放在优先位置。同时,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完善和细化至关重要,减少人们对犯罪嫌疑人日后报复等后顾之忧的恐惧,是鼓励更多民众勇敢打击犯罪行为、援助弱势群体必不可少的“定心丸”。

最后,希望脱离苦难深潭的小燕能早日走出阴影,重获新生;也相信终有一天,法律与公众一齐凝聚的正义力量会化作灿若烈阳的强光,让所有畏缩在门后的罪孽无处遁形。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