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谢
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3月2日公安部电话会议,把这次行动上升到政治高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十八大以来的行事风格,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涉案人员必须认清形势,不要存任何侥幸心理。
关于摸排线索,公安部电话会议给出了具体办法,其中有一条“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涉拐线索。”对涉拐犯罪,可以说是找准了脉门,一剑封喉。
众所周知,被拐卖妇女儿童流入地主要是农村。谁家花钱买了媳妇,谁家多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儿子,村里人心知肚明。之所以没有人举报甚至助纣为虐,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亲亲相隐,亲戚套亲戚形成拐卖犯罪保护网。
笔者认为,靠“主动”检举揭发所能达到的效果是有限的。举报拐卖犯罪,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正义之举,又有钱领,只要宣传到位,可以预期,很快就会出现举报热潮,让隐匿没于乡村的古老罪恶浮出水面,让被害人家属看到希望,一网打尽拐卖犯罪。
对举报人要严格保密,举报平台应越过县乡一级,由省里直接管理。只要举报成功,举报人到省里领取奖金。另外,重奖举报,具体到个案,这笔钱要通过罚款的方式,最终由收买被柺妇女儿童的家庭承担。有的拐卖犯罪情况比较复杂,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套取奖金的情况发生。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发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这次行动,主要是清理“存量”。时隔多年,特别是被拐卖妇女的情况很复杂,生米做成熟饭,有可能不愿意再生波折,应尊重当事人选择,不能搞“运动式”一刀切,防止造成二次悲剧。
以往打拐行动,经常出现全村人出动阻止解救的情况,甚至警察也被围攻,这显然是没有尝到社会主义法治铁拳的厉害,才会如此嚣张。直接原因是基层领导不重视,村乡干部得过且过,甚至曲为包庇。贾平凹所言:“如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在一些干部头脑中也存在。再加上法律不彰,按现行法律,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最高只判三年,客观上形成迁就纵容,向愚昧落后势力妥协的社会氛围。
此次中央决心甚大,要求“现案全破,多破积案”,严惩一批,解救一批,“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打拐工作最终要落实到村镇一级,要上法律手段,也要上行政手段,对执行不力的乡村干部就地免职,建立长效机制,管理不严知情不报今后再有发生,严厉追责;对暴力抗法的家族宗族势力重拳打击,并加快立法,买卖同罪,就一定能消灭这一丑恶现象。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