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与博士生关系不当:惩治师德“出轨”不能光靠舆论施压

徐成仪(扬州大学)

1月25日晚,西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经调查,法学院教授赵某与其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1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很难想象,如果不是该学生通过自媒体曝光并形成舆论压力,这件高校教师的丑闻根本不会进入公共视野,也大概率不会有校方通报。幸运的是,西南大学面对这个“烫手山芋”没有选择包庇和逃避,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公示,既严惩了师德败坏的教师,也没有盲目地给该同学授予博士学位,处置比较妥当,可谓大快人心。

然而,西南大学的赵某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有关高校教师败坏师德的新闻屡有发生。高校教师在学生面前有较大的话语权,似乎掌握着事关学生成绩、毕业、就业等的“生杀大权”,一些品行不端的教师便自以为可以趁机用手中特权,满足心中邪念。但细看这类新闻不难发现,它们并非是高校内部自我管理和监督的结果,无独有偶都组成了一个个经久不息的半环:当事人举报、传播形成舆情、官方发声明作结。学生希望得到舆论的庇护,但互联网的记忆能持续多久?其实作为旁观者的我们,真正能做的只是短暂发声施压,所有的举报最后有没有得到该有的处置我们不得而知。一旦热度散去,事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学生遭到导师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又有多大?细思极恐。

舆论不能代替法治。在2020年,教育部就颁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提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基本底线,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因此,对于那些的确存在严重失范行为的高校教师,学校决不能有“护短心理”,与其亡羊补牢,不如主动出击,趁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其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惩处,做到杀鸡儆猴,让类似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对师德“出轨”行为的零容忍,是高校应该坚守的底线。为人师表,绝对不能让学术变味,沦为一场权色交易,不仅可能会葬送个人职业生涯,还会陷入违法的深渊,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学生也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企图用肉体换取利益的非分之想终将会破灭。

坚持对师德“出轨”问题零容忍,需要舆论监督,也离不开校方的监管,更需要教师洁身自好。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相信教育领域的风气定会更加清净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