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端鸿 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日前,有高校发布了《关于重申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规定的通知》,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学年未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将失去教师身份。很多人感到奇怪,给本科生上课难道不应该是教授的本职吗?为什么时至今日还需要专门出台这样的规定?
多年来,政府和高校已经多次出台规定要求教授给本科生上课。200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一般情况下,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
2018年曾被称为“本科教育质量年”。当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2018年9月,教育部再次提到要制定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专门管理规定,确保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但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18年度)》数据显示,2018年高校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仅为77.11%。
2019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其还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提出,“高校要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 。2022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此后,高校层面也陆续出台文件严格要求教授给本科生上课,高校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有所上升。
熟悉高等教育的人都了解,高校普遍“重科研,轻教学”。虽然按规定,大学教师如果不给本科生上课就不能评教授,但高校在执行此规定时普遍不太严格。很多大学教师评上教授后就不给本科生上课或不认真给本科生上课了,且不会受到相应惩罚。绝大部分高校本科生课时费每节课不足百元。一门两个学时的课上一学期,所得仅有两千余元。有些高校已涨过课时费,但还是无法激励教授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给本科生上课。很多教授认为,给本科生上课是可以选择不做的事情,坚持给本科生上课只是一个“良心活”。
部分教授甚至对给本科生上课有各种不同的界定。严格来说,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应以独立、完整的授课为主,但有些教授却只选择共同授课,甚至只是作为牵头教师出现在选课表上,具体授课任务都交给青年教师完成。不少高校在统计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时的口径并不严格。如果一件事情的重要性既不能成为教授内心深处的价值认同,其又缺乏足够的激励和约束,相关要求就容易“雷声大、雨点小”。
要保障教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用心从教,首先要从根本逻辑上理顺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是不可推卸的天职。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教授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工作中。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从部分新型研究型大学的探索和实践中获得一些启示。在这些学校,校方普遍高度重视本科生教育,教授给本科生上课也早已经成为一种被大家普遍接受的责任。在它们的制度设计中,科研只是大学教师个人的事情,教学才是大学的根本。
相关新型研究型大学的做法是,为教授提供较为优厚的年薪保障,不再另外单独计算每一门课的课时费,并且严格限制教授通过其他渠道取酬的空间。教授年薪首先是为人才培养而支付,给本科生上好每一门课既是学校赋予教授的首要责任,也是教授对自己的长久承诺。
为什么这些新型研究型大学能够做到让教授普遍给本科生上课,并且认真付出?
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逻辑上理顺了,如果教授不愿意履行大学教师的基本责任、不愿意履行对大学教师的职业承诺,那就去从事专职研究工作,不要做教授。
同时,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学校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为教授们提供了优厚的收入保障,同时也通过严格限制教授从其他渠道取酬,确保教授们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在人才培养上。从这一点来说,新型研究型大学“鲇鱼效应”正在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