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些“早警醒”,少一些“迟悔恨”

本报特约评论员

要铲除滋生监管“失控漏管”的土壤,关键还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补位意识。各地相关监管部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全体执法人员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主动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按照2024年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考核巡查工作安排,国务院安委会近期组织22个综合检查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综合检查组共抽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1327家,发现问题隐患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41项,在现场查出的一些问题让人触目惊心,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比如,山东泰安某小区今年2月底小区车库曾发生火灾,当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没有及时开启,数十辆私家车损毁,火灾还导致小区的消防给水系统损坏。综合检查组发现,火灾过后的27天,该小区的消防水泵和消防栓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失控漏管”行为,对于小区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纠正,这让不少网友“冷汗直冒”,直呼“太不应该”。

倘若没有综合检查组的明查暗访,该小区何时才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当地监管部门在哪里?问题“明晃晃”,为何未能督促解决?其他地方是否存在类似现象?根据综合检查组明查暗访的情况,当地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以儆效尤,显得非常重要而必要。同时,针对综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有关地方和单位不能止步于就事论事,而必须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环环相扣,只有把牢每一道关口,抓实每一个环节,才能织密“安全网”,实现防患于未然。反之,无论哪个关口出了问题,无论哪个环节掉了链子,都可能导致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方面的教训并不少见。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披露了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细节:经查,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6次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对违建房屋清查整治,然而涉事的这栋夺命建筑,竟然在历次清查整治行动中都成了漏网之鱼。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事后认定,该事故暴露出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其中之一是“日常监管相互推诿回避矛盾”,“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推诿扯皮,即便在事故发生后,有的还认为责任不在自己”。看看,监管“失控漏管”的后果有多么严重,由此带来的教训又是多么让人痛彻肺腑。

纵观既往的大量案例,一些地方和领域之所以出现监管“失控漏管”现象,客观上或许与历史问题、政策变化、辖区调整等因素有关,而从主观上看,主要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说到底,是因为少数地方和部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作风漂浮,导致责任模糊不清,让相关制度挂了“空挡”。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关键。各地都应将监管“失控漏管”当成最大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和全国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情况,组织力量认真进行“回头看”,迅速查缺补漏,做到责任明晰、奖罚得当,并完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制度机制。同时,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对于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及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以儆效尤,以此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履好职、尽好责,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要铲除滋生监管“失控漏管”的土壤,关键还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补位意识,多一些“早警醒”,就能少一些“迟悔恨”。各地相关监管部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全体执法人员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奋力担当作为,主动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