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本科专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快变量

近日,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正文仅有短短的12条不到2000字,却引发各界尤其是高等教育界的广泛关注。

《通知》明确指出,旨在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规范专业名称调整及专业撤销工作等方面,《通知》也提出明确要求。

很显然,《通知》出台的一个基调是将高校人才培养打造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快变量,而优化本科专业设置无疑是一个重要引擎。《通知》第一条是最抢眼的要点,明确提出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目录执行。在此之前,我国本科专业目录基本上是10年左右更新一次。最近两个版本的本科专业目录分别于2020年和2012年颁布,每年定期公布的只是当年度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这意味着在国家宏观管理层面,作为本科专业设置动态优化调整的政策工具,本科专业目录的更新迭代大大提速。与此同时,《通知》第四条要求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要求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预申报机制的设置,很明显是借以强化高校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和主动作为。本科专业目录更新速度缩短至以年为周期,同时设立提前量为一年的预申报机制,体现出政府将教育这一传统慢变量转化为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快变量的决心和努力。

《通知》指涉的本科专业设置动态优化调整工作,在规范的对象范围和调整举措方面具有广泛的涵盖度。具体来看,在规范的对象范围上,既包括本科专业类的增设、更名,也涵盖了专业类下设专业的调整;类型上不只针对基本专业,还强调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既指向目录内专业,也包含了目录外专业。在优化调整的举措上,不只规范专业的新增新设,也规范专业的撤销,还规范专业类型的转归与调整;不只规范专业名称的调整,也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调整。在涵盖的高校类型上,除了已经正常开展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还对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给予了特别提示。在规范实施的程序方面,《通知》明确区分了备案和审批程序适用情况的针对性。在规范实施的主体方面,《通知》对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具体执行专业设置优化调整的高校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特别强调本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工作要多方协同,严把质量关。教育部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专业类的增设、更名,下设专业的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调整,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增设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须请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论证意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统筹指导,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应用政策指导、资源配置、资金安排等举措,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淘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高校层面要切实履行专业设置主体责任,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总体而言,《通知》的印发是基于当前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力、贡献力提升的引导性政策,也是持续推进国家系列相关文件不断走深走实的最新举措。

来源:中国教育报 董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