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实质性审查,从源头减少“挂证”需求

“一级房建证,贵州、湖北的单位,挂靠3个月,5000~6000元;浙江的单位,挂靠一年,1.7万~1.8万元,上全年社保”“证书挂给我,你等着收钱就行”……近日,北京的张先生收到一位中介发来的上述信息。张先生说,自从去年他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分享到社交平台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证书挂靠出去。(9月11日《工人日报》)

张先生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挂证市场”的火爆。实际上,不少像张先生一样的持证族已经“下水”,成了“挂证族”。有证的不干活,干活的没有证——遏制“人证分离”乱象已经刻不容缓。

“挂证”既会掩盖工程建设等领域相关资质缺乏的问题,给工程项目质量、消防安全等埋下严重隐患,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消防管理秩序等,也会给“挂证人”带来风险。“挂证”问题暴露后,“挂证人”需承担吊销证件等行政处罚责任,如果因“挂证”出现质量、安全等事故,“挂证人”作为名义上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则可能承担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责任。

正是因为“挂证”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多年来,住建、消防、人社等部门已针对“挂证”行为开展了多轮专项整治,然而,“挂证”问题依然屡禁不绝。“挂证”行为之所以能够获得生存空间,与相关企业或持证人丧失诚信、急功近利、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不强、信奉潜规则有直接关系。此外,在招标、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环节,一些部门往往给企业的投标、资质维护或升级等设定了数量门槛,并且以形式审查或书式审查为主,这让一些企业以为,只要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书够了数,大概率能过关。在这种侧重于“看证”“数证”的监督把关模式中,无论是持证人还是对证书有数量需求的企业,都容易产生“挂证合作”的侥幸投机心理。

要遏制“人证分离”乱象,需要加强对持证人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看清“挂证”的危害性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自律意识,守住职业道德底线,远离“挂证”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挂证”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挂证”黑名单机制,让“挂证人”以及买证、借证、用证的企业付出更高的法律代价、失信代价。

此外,不妨进一步优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和职业资格授予机制,给相关职业的实操能力和业务经验更高的职业资格评价权重,给相关企业更多职业资格推荐权、评价权或授予权,鼓励企业自主培养或引进更多能够实际发挥作用的人才,在实践中扭转认证不认人的监督把关理念。

相关部门在招标、资质审核、监督检查过程中,既要看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也要看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既要看证,也要看人,增强监督审核机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通过双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大数据智能排查等方式,覆盖企业、持证人日常的经营管理动态、工作动态,实质性核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持证人的关系和资质能力、业务能力。如此,“挂证”的难度就增加了,问题企业露馅的几率就高了,“挂证”乱象生存的空间就小了。而注重对资质能力、业务能力的实质性审核也有助于引导企业摆脱对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纸面依赖,从源头减少“挂证”需求。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