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招篮球生是“萝卜招聘”?不宜乱贴标签

近日,广西兴安县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要求有代表学校参加过西南赛区CUBA-级联赛的主力队员或西南赛区CUBA三级联赛获得前三的主力队员。网友质疑此事是“萝卜招聘”。据了解,当事医院是民营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是因为老板喜欢打篮球。(9月16日《潇湘晨报》)
 
应该说,“萝卜招聘”用在民营企业招聘中,并不合适。所谓“萝卜招聘”,通常是指在公职人员招聘中,为特定候选人定制招聘要求,使其在竞争中获得不当优势,让真正合格的应聘者处于不利地位。由国家出资或具有国家资产背景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招聘,必须体现和贯彻公正且透明原则,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公职人员招聘必须杜绝因人设岗的“萝卜招聘”。
 
民企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享有充分的人事自主权,这意味着他们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和标准自主选择员工。只要民企认为有需要,都可以招。至于招什么、招多少、怎么招,由民企自主确定,外界不宜干预。因此,将民营企业的招聘行为简单地与“萝卜招聘”划等号,显然是不恰当的。
 
何况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也没有违法和不道德。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是基于特定的企业文化和需求。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招聘具有特定特长的员工,企业不仅可以丰富企业文化,还可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兴安界首骨伤医院的招聘特定人员并无不妥。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的招聘行为可以完全不受监督。民营企业享受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前提是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这意味着,无论是在民营企业还是其他类型的单位,招聘过程中都不应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性别、年龄、民族等方面的歧视,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社会也有责任对民营企业进行监督,确保其招聘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民营企业的自主权是其灵活运营和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但同时,这种自主权也应当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我们鼓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创新性的招聘,同时民企招聘也应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来源:红网 作者: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