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文件错7处”能怪“文档转换”吗

作者:龙之朱

“指释中心”“急技任务”“技护车”“整领学习”……单看这些文字,任谁都一脸懵。这是想说啥?而这些文字,居然出自全国百强县长沙县的一份公文。

11月24日,湖南长沙县市民在社交媒体晒出一份县卫健局出具的《依法履职处理意见书》,仅200余字的文件却有7处错别字。11月25日晚,长沙县卫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11月21日,工作人员将投诉回复件使用电脑软件转换成电子档,未对电子文档进行校核便直接打印成红头文件,盖章邮寄至投诉当事人。在工作过程中,该局相关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缺失、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工作失误。

通报还说了对工作人员停职调查、相关领导启动问责程序,以及重新寄送文件等善后措施。应该说,当地对此事的态度还是重视的,补救之策也是积极的。然而,错讹的文书截图仍在那里,恶劣的影响已经形成,仅仅说一句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并不能让公众释然。

也有人说,这只是一份针对特定个体的文件,并非“广而告之”的公文,所以即便出错,改过来即可,大可不必上纲上线。如此理解未免失准,任何公文都是政府部门体现治理能力、表达公共意见的重要载体,无论是对辖区民众,还是对特定个人,其所承载的公信力、权威性是一样的。

毕竟,每一份文件后面都盖着政府机构的公章,都有公权力的背书,也就应该有起码的规范性、准确性。文件固然是个人操办经手的,但代表的却是长沙县卫健局,岂能随随便便写上几句话就发给人家?

当地给出的问题原因是,“文档转换后未核校就打印盖章下发”,这也未免太儿戏了些。手写稿转换电子文档或许会出错,但错并不在于转换,而在于转换的人,在于公文的一道道关口。

一般来说,一份公文要经过拟稿—审核—签发—复印或打印—盖章—分发—归档等多个步骤,任何一个环节但凡有人审核一下,就能够发现问题,一共才200多字,审核一遍很费事吗?

工作人员当然无权把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文件直接盖章下发,而领导也并没有把关审核,至于归档等似乎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也使得错乱文件居然一路绿灯就发出去了。可见,问题在于整体性的混乱,每一个关口、职守都没有履职尽责,每一道程序都形同虚设,每一个环节都是牛栏关猫,如此作为,怎么可能不出错。

近年来,类似公文错误屡见不鲜。山西襄汾县公安局照搬哈尔滨公安发布的原文,连电话号码也照搬上去;浙江诸暨市法院出具的一份判决书,出现了“573万元”变成了“573亿元”等114处错误;“长白山发布”的一条管控公告,出现7处“四川省重庆市江津区”的错误表述……

千奇百怪的公文错误,绝非仅仅是个笑话。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体现在一字一句中,容不得半点错误。错到离谱的公文,最终损害的还是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因此,与其东找西找原因,不如踏踏实实把事情做好,多一些敬畏,多一些细心,多一些责任,每一层级都尽好责、履好职,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虚浮、责任意识缺失的现象,让公共服务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龙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