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不是权益局外人

近日,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总工会的见证下,筑家传媒有限公司举行涉及网络主播权益的集体协商恳谈会,劳动关系双方签订集体合同。合同明确主播实行8小时工作制、加班发加班费、每月按时足额发薪,还能享受社保、培训等福利。

这则新闻看似是单个企业的举措,实则戳中了网络主播行业权益保障的痛点,更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主播实行8小时工作制,从来不是企业施舍的“福利”,而是他们作为劳动者理应享有的合法权益,而这份权益的保障,行业里没有旁观者。

很长一段时间里,网络主播被贴上“高收入”“自由职业”的标签,仿佛他们的工作就是对着镜头聊天带货,无需受职场规则约束。可事实上,这份“自由”背后,藏着不少从业者的辛酸。为了冲流量、赶直播场次,不少主播熬夜直播到凌晨,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是常态;有的主播看似收入可观,却没有社保兜底,遇到伤病、失业只能独自承担;还有的主播被拖欠工资、克扣提成,维权时往往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大家只看到少数头部主播的光鲜,却忽略了绝大多数普通主播,也是靠付出时间和劳动换取报酬的劳动者。

劳动者的权益,不应该因职业身份不同而有区别。无论是工厂工人、公司职员,还是网络主播,只要付出了脑力或体力劳动,就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长、足额的劳动报酬和基本的社会保障。8小时工作制不是对主播的“特殊照顾”,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实现行业长远发展的底线要求。试想,如果主播长期透支身体、熬夜工作,不仅会影响自身健康,也会导致直播内容质量下滑,最终损害的还是行业口碑和企业利益。

滨海这家传媒公司的做法,无疑给整个行业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他们没有把主播当作“赚钱工具”,而是正视其劳动者身份,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保障了主播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主播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最终实现了企业与主播的共赢。这也说明,保障主播权益,从来不是企业的“负担”,反而能凝聚人心、提升团队凝聚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汉源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