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清退的超龄农民工宜安排做“适龄工作”

彭爱珍

读贵报3月19日评论《超龄农民工告别建筑工地,也要帮他们解除后顾之忧》,笔者想到了老家的二伯。二伯今年63岁,大儿子已经结婚,小儿子还没有结婚。为了给小儿子买婚房,二伯还在工作。

二伯原本在工地上扎钢筋,但50岁后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于是,二伯提出调岗申请,被安排到工地上的仓库工作,负责管理建筑材料。但后来,工地上的材料管理用上了电脑。二伯因为不会电脑,只好回到了老家。回到老家之后,二伯也没有闲着。因为村里在发展农家乐,不少地方需要进行改造。二伯因为在工地上工作过有经验,就被村里聘为安全员,监督村里各种改造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这份工作,他非常珍惜。

让超龄农民工去做适龄工作,有着不小的难度,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从超龄农民工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总可以为超龄农民工创造一些适合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在获得收入的同时,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