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借“智慧教育”之名行敛财之实

刘臻睿(南京师范大学)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山西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来分班。据报道,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向家长推销与第三方合作的“智慧课堂”,暗示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资源服务,缴纳费用8800元。家长如果购买,合作公司就会“赠送”一台定制平板电脑,而且孩子也能进入“智慧班”。(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在督查组接到学生家长投诉后,曾以家长名义询问过第三方公司——如果自有平板电脑,是否可以用较低价格直接加装学习软件。公司以学生自己的平板电脑不具备“定制功能”为由表示拒绝。“整个班需要统一管理,品牌也要定期抽查。”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女士说。

两相比对,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的“智慧班”背后的猫腻逐渐浮出水面。学校标榜的“智慧班”成为了校方与第三方企业创收的合谋,二者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开设所谓的优等班,真正的目的却是从中敛财。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损害了当事家长和学生的权益,更是间接突破了教育公平的底线。

诚然,面对信息飞速迭代的现代社会环境,教育事业也应当及时完成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将这部分建设的资金转嫁到学生和家长的身上。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在教育部等多部门的三令五申下,六十三中和第三方企业仍然视若无睹,假借优等班之名,行敛财之实。分班行为本就不被提倡,而在此基础上的权钱把戏更是令人蒙羞。

在这样的乱象背后,原本学生和家长所追求的教育公平可能沦为以资金为砝码的游戏,“智慧班”的名义只是变着花样违规收取费用的“障眼法”,其商业本质昭然若揭。如果说早年间依据学习成绩进行分班的标准尚且有教育质量的考量,那么如今六十三中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我比你有钱,就能拿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变相金钱博弈。更让人瞠目的是,该校在此次事件发生后,自查认为“在与家长的沟通方面存在不细致、对政策的解读不到位不全面的现象,使家长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殊不知,这样的解释让其背后的目的欲盖弥彰,在收取家长的金钱后还欲图收割家长的智商,这更寒了学生和家长的心。

本次太原六十三中“智慧班”并非全国首例,浙江嘉兴、云南普洱等地早些年也曾出现过类似的违规收费分班现象。而其往往是由家长举报之后,校企合谋的面纱才被揭去,在此之前,其他的家长都成为了“沉默的羔羊”。

面对教育行业类似的腐败乱象,笔者认为学生家长作为最直接的相关利益人,首先需要勇于利用合乎法律的方式监督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止损。再者,教育行业也要看到,即使在国家部委三令五申的前提下,腐败现象仍然凭借着“八十一变”屡禁不止,这就要求相关行业部门细致入微地明晰校企合作的规范,从源头上遏制其“异化”的可能。最后,合适的监督机构机制也亟待建立,定时定点的抽查才能让部分校企沆瀣一气敛财的行为无处藏身,防止再次出现学校“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自查乱象。

中小学教育是孩子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念形成的重要阶段,容不得学校玩弄。“智慧”的培养亦不是一台平板电脑与电子资源所能轻易实现的,其考验的是教育者抛去功利心后的育人理念。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