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志疆
近日,多所高校陆续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又到一年考研备战时。与此同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陆某某等32名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示》引发热议。名单显示,32名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其中内地硕士研究生15人,内地博士研究生7人,还有港澳台地区研究生4人,外国留学研究生6人。
尽管研究生“录而不读”早已令人见怪不怪,但此事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身上还是让人感到吃惊——作为国内法学领域的顶尖高校,中国政法大学令不少“考研党”高山仰止,谁能想到,有人竟然放弃。更让人感到吃惊的是,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也有38名研究生放弃了入学资格。
每年都有人为了考上研究生殚精竭虑,每年也都有人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这样的局面,恰如网友所言“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对此表示难以理解的,不只是普通网友。2021年4月,某双一流高校教授在博客晒出被学生“放鸽子”的经历:“学生在联系的时候各种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就差签卖身契了,一旦手握几个offer立马变了个人,完全不考虑给招生单位和老师带来的麻烦”。
“录而不读”的原因无外乎三个方面:要么是找到了心仪的工作,要么是考取了更好的学校,或者是对学校调剂感到不满意。有人建议将“录而不读”记入诚信档案,以此限制考生“来年再战”。问题是,前两种情况的考生本就打算“再也不见”,信用惩戒难免“鞭长莫及”。唯一能对考生有所限制的,只剩下第三种情况,但这又像是以大学的过错来惩罚考生——如果被调剂的学生为了追求心仪的专业放弃入学,最后反倒因为学校的录取机制被记了一笔“诚信账”,那这又何尝不是对考生权益的伤害?
站在大学和导师的角度看,当然有理由对“录而不读”表示愤怒:这不仅会令导师措手不及,而且会打乱大学的招生计划。不过,站在考生的角度看,他们似乎也有足够的理由。毕竟,现在考研的压力那么大,希望多一份保险也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报考本身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为什么只能导师挑学生,学生就不能挑导师呢?
实际上,大学和导师的不满,并不在于一定要录取某个考生。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关键在于,现有的招生制度设计内,大学和导师都是有招生指标的,“录而不读”事小,浪费指标事大。改变这样的局面,不妨从制定更加科学灵活的补录机制着手。简单说,如果有人“录而不读”,就按照综合成绩向下顺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招满指标为止。在此基础上,可以要求“录而不读”的考生尽早反馈,以便于大学和导师开展下一步的补录工作。解除了考生身上的道义压力之后,相信绝大多数考生都会乐于及时反馈。毕竟,这也算是一件“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好事。
“录而不读”的考生越来越多,导师和考生与其互相伤害,不如各自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说从这种现象中得到什么启示,那就是,调整完善大学的补录机制宜早不宜迟。(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