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 王子强 (重庆大学)
江苏镇江一市民王某为督促身为初中生的女儿,想在女儿学习桌旁安装一个摄像头,而他又考虑到女儿正处青春期,怕引起其逆反心理,就意图用隐秘的偷拍设备代替,并向其好友邹某购买设备,经警方调查与法院审判,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月22日 金羊网)
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学习与生活等方面上心本是“人之常情”。随着科技的发展,监控技术赋予了家长“上帝视角”,从而让其能时时刻刻监督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一定程度上为家长们获悉孩子的行为举止提供了便利。然而,“上帝视角”也应设好界碑,舍弃“边界感”对“上帝视角”的盲目追求会对人与人的情感纽带产生重创,最终“视”与愿违。
首先,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明确的。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即使在家庭内部,这一权利也是不容忽视的。出于“无微不至”的关心而使用偷拍设备对孩子进行秘密监控,从法律上行不通,显而易见是走上了一条“歧途”。
其次,孩子是有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的人。孩子并非父母的所有物或附属品,而是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权利。在家长监护和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使用偷拍设备对子女进行监控,无疑是对孩子个人尊严的不尊重,以及对隐私权等个人权利的侵犯。这种行为短期内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和对家庭的信任感,影响亲子之间的情感纽带。而长期来讲,这种“上帝视角”般的无死角监控会形成对孩子的无形重压与束缚,其不利于营造孩子自由成长的家庭环境,从而对孩子未来人格的塑造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父母的监护职责应当建立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之上,通过开放式的沟通和合理的引导来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而非将孩子放置于冰冷的“牢笼”。
最后,监控技术也是对孩子自主性的否定。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自主性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诚然,一些孩子存在自制力不足等问题,使用监控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孩子学习。然而,从自主性发展的角度来看,试图依赖监控技术来监督孩子的学习,实际上是在无形之中剥夺了孩子自我选择与自我管理的权利。长期处于“被监控”的状态,孩子可能会失去自我探索和自我驱动的内生动力,这不仅会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能动性,还可能会导致其在面对未来学习生活需要进行独立抉择之时变得困惑。作为父母,应当鼓励其孩子自主树立目标并自我驱动去达成目标,而非依赖外部督促的压力“迫使”其服从。
家庭教育的道路漫长且坎坷,信任与尊重才是连接孩子心灵的金钥匙。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之心本无可厚非,但家长的“上帝视角”应有界碑,以互相尊重为基础,以合理沟通为手段,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来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从而真正做到有效、有温度的关爱与监护。缺乏界碑的“上帝视角”是对家庭关系纽带与孩子健康成长的中伤,终将“视”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