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考生”未被兰大录取,舆论关注点不宜停留在个体

陈奇(井冈山大学)

4月8日晚,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在官网正式公布了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拟录取名单。记者核对过名单后发现,此前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网传虐猫考生徐某某不在拟录取名单中。(4月9日 央广网)

据媒体此前报道,该考生今年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时,专业课成绩排名第一,但疑似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被刷。此前,多名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向学校反映,徐某曾在宿舍录制视频虐杀猫。当 “虐猫考生”转而参加兰州大学研究生调剂复试的消息传出时,便有不少网友继续对其“穷追猛打”,不断喊话兰州大学拒绝录取该考生。同时,也有网友认为此前的惩罚已经足够,应该给予该考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该考生因虐猫而两次复试被刷并不冤枉。研究生录取遵循“择优录取”,学校有权在综合考量后自行决定考生去留,两所学校的做法,说明大学录取研究生不支持“唯分数论”,而是需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该名考生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杀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当一件事违反了公众朴素的道德感,甚至于引发民愤时,那就没有再争论思想品德是否合格的必要,并且就事后公众的反应来看,这样的结果也是“大快人心”。

那么随着事件发酵,在争议之外还应该看到什么呢?应该看到,道德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但同样需要有所规范。不经道德约束的恶是可怕的,不经约束的“道德审判”也是可怕的。因为法律在判决时讲究罪刑相当,有多大的过就定多大的罪。然而到了“道德审判”时,却因为缺乏具体的准则,所以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谴责。这也是引发“考生两次被刷是否过当”争议的根源所在,有人认为这样的谴责程度不过分,有人则认为过分。所以在适用“道德谴责”时应该更为谨慎,既要起到警示惩戒作用,也不宜无休无止地追击。毕竟,法律和道德的最终目的是劝人从善,而惩戒只是让人从善的手段,不能把它当成最终的目的。

还应该看到,让该考生没研究生读不是胜利,遏制虐杀动物现象才是最终胜利。通过道德约束显然无法完成这个目标,因为道德只能约束有道德的人,不具备强制力。并且需要注意的是,道德约束作用的发挥并不稳定,就此事来看,正是在舆论的加持下,道德方才具备如此威能。在很多舆论关注不到的地方,虐杀动物者并不会付出这样的代价。并且在众多虐待动物案件中,施暴者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缺乏相应法律规范这一漏洞。所以,通过惩戒典型来以儆效尤的确可取,但只有推动相应法律出台才是根本之策。

归根结底,舆论需要跳出对个体的过度关注,转而探讨一些更有价值的议题。就此事来看,德才兼备“德在先”的确不错,但道德评判的主观性较强,所以高校不妨以此为契机,制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标准,明确考核不合格的具体情形。但不论怎么讲,由公众朴素道德感汇聚而成的舆论之力,其本质必然是正确的,关键在于社会怎么消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