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支玻尿酸11支过期”,扁平监督亟须立体化

秋实

一次医美打16针花了25万元,事后发现其中11针已过期,占比近75%,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涉事机构(A门诊部)在服务中存在欺诈,责令其退还王女士已付款13万元,并赔偿三倍价款39万元。(4月10日《羊城晚报》)

就个案而言,这次处罚力度之大、态度之坚决,均属罕见。涉事机构不仅退还了已付款、将7万元欠条作废,而且还向当事人赔偿39万元,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不仅如此,进行操作的医师虽具有相应资质,但由于其在操作时尚未完成在该门诊部的执业备案,这类打擦边球的做法也得到了追究。此外,王女士与涉事机构签订的《医疗美容服务协议书》由于告知信息不全等原因也被判撤销。如此处理可谓既细致又严厉,收到了应有的惩戒警示效果。

该案的处理堪称经典,但拉长视野来看,仍让人细思极恐。医美机构资质不全和合同欺诈等,绝非仅针对王女士一人,更多受害者或许至今仍蒙在鼓里。更关键的是,过期玻尿酸大概率不会只有这11支,用真药打掩护,然后暗自打过期药甚至假药,如此真假混杂的行为,很有可能是该门诊部惯用的伎俩。因此,以前或许还有不少顾客受到过同等对待,而且不能排除将来仍可能有更多相同的受害者出现。

揭露医美丑行、端正医美行风,首先要强化个案监督。顾客维权意识和取证能力不强、监督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医美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导致医美损害案件频发,但成功维权者少之又少,能够通过协商获得一定的补偿已属不易。因此,这起案例应该作为典型来加以宣扬。

个案之外,升级版的监督则应跳出个案看全局。了结个案不是结束,而应该是监管的开始,否则,涉事机构只需用同样的方式再欺骗两三位顾客,就可以挽回损害,并再次大把赚钱,而这或许仅需一两天就可以做到。不少医美机构不怕处罚和赔款,原因就在于医美是一个暴利行业,“花钱摆平”的成本不难赚回。此外,就算涉事的A门诊部和涉及医生因频繁损害顾客导致声誉极差,不适合在当地继续执业,他们一转身仍可以再择地方开设B门诊部、C门诊部。执法的震慑力若不能跨过时空,就无法让医美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持续保持敬畏。

在个案中总结共性,为执法监督和消费维权提供更加丰富的范本,将每一项医美服务纳入监督的视野;注重跨地区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避免医美服务通过流动性来对抗监督……如此才能做到举一反三,将个案监督上升为全域监督。

就事论事的个案监督是扁平的,横贯时空的全域监督是立体的,这样的升级,才能产生违法必究的效果。因此,一种医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处理既要就事论事,更要追究既往、防患未然;既要针对当时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处罚,也要能更好防备将来这些机构和个人跨地域卷土重来、换“马甲”重操旧业。只有用时间和空间作为经纬线,才能织就一张立体的监督网,进而减少漏网之鱼,消除侥幸心理,遏止医美乱象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