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数论文、数项目、数奖项’的单一评价体系,关注解决问题的价值、倡导成果形式的多样化,激励科研人员潜心工作,努力攻关。”南京大学推进以“问题导向”取代“论文导向”的科研评价改革引发关注。厦门大学也探索有组织科研团队评价,推动学院试点建立团队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瞄准国家战略需求,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引导高校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产业需求、勇于自主创新,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现代化强国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科研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不断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科研精神的本质在于探索未知、追求真理、解决实际问题。科研成果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关乎科研质量的认可与激励机制的构建。因此,必须扭转现行的单一化、机械化的评价方式,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强且效果明显的措施。这对高校、科研单位的学术治理能力和水平无疑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在具体的学术评价实践中,必须坚决摒弃将SCI出版或发表作为唯一或主要评价标准的片面做法。学术评价应当回归研究成果的内容本质,深入挖掘其内在价值。在评价过程中,应依据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理论深度以及对社会或学科的贡献度进行综合判断。这要求评价者不仅要具备深厚的学术素养,还需要具备敏锐的学术洞察力,能够准确捕捉研究成果中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以及这些成果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潜在影响。
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和分类评价的实施是确保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科学性与公正性的关键所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等不同类型的学术成果,因其性质、目标和价值导向的显著差异,必然要求在评价时采取差异化策略。对于基础研究,应侧重于其理论创新、科学贡献和学术影响力等方面。而对于应用研究,则更应强调其实际应用效果、社会经济效益及技术创新等方面。
学术评价应去行政化,避免行政意志对学术评价的过度干预。“行政化”评价模式不仅忽视了学术创新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还可能滋生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和科研单位应摒弃GDP指标式的“硬杠杠”,不将课题数量、论文数量以及获得的“帽子”等作为评价科研成果水平高低的唯一依据。
当然,构建科学有效的科研评价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不仅是对传统评价体系的革新,更是对科研精神本质的回归。它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推动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