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海宁
1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若干管理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不得依靠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来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防止“代考”问题发生。
目前,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教育部《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的赛事,其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另一种,则是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赛事,大多会通过收费来营利。
一些社会机构举办的音乐、绘画、英语、数理等大赛,会向每名参赛学生收取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报名费,若进入下一轮还会再收取评审费等。更有赛事公开“卖奖”,如去年教育部通报为违规赛事的“叶圣陶杯”华人青少年作文大赛,花费一万元左右就能买一、二等奖。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社会竞赛活动的主办方是山寨机构,背后实则是企业操作,其举办赛事是为了赚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由于全国中小学生人数众多,只要部分学生参与,赛事举办方就能赚到不少钱。而且,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乃至中小学校老师,也通过组织学生参赛获得提成和荣誉。
对此,教育部等部门已公开提醒,“大师赛(DSS)”“希望杯(XWB)”“华杯赛(HBS)”等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结果均被禁止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和考试加分项目。但仍有部分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偷偷举办。
广东发布的《通知》明确,社会竞赛不得依靠收费来举办。言外之意是,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应当“零收费”。此举对于竞赛乱象具有激浊扬清之效,一方面,可促使正规机构举办的社会赛事取消收费,回归公益属性,这有利于赛事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还可倒逼以营利为目的“黑竞赛”,因无法借此牟利而退出市场。
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取消收费后,可以推动竞赛从无序走向有序,而且可以减轻参赛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有望鼓励更多学生因为兴趣而参赛。此外,《通知》还提出要防止“代考”发生,既是维护师生声誉,也是维护赛事的公信力。
不过,该《通知》面向广东展开,但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是全国性活动,对于广东省以外竞赛收费情况,该《通知》则鞭长莫及。因此,这需要各地形成共识,或由国家层面统一进行规范。
此外,要从根本上遏制中小学生社会竞赛乱象,特别是收费评奖现象,还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虽然教育部禁止将奖项作为招生依据,但某些重点中小学在招生、分班等方面,仍将各种获奖证书作为参考,致使不少家长花钱让孩子参与竞赛,甚至花钱买奖,产生畸形需求。
此外,《通知》还严格控制赛项数量,禁止层层拆分赛项,防止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以及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办赛的主体责任,严禁层层转包、转手委托其他商业公司来办赛。这些规定值得各地参考借鉴,推动中小学生社会竞赛回归兴趣特长的初衷,确保教育公平公正。(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