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让“上头电子烟”无处“露头”

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对电子烟涉毒及涉违禁物质的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1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

这一《意见》出台得正当其时。所谓“上头电子烟”,是在电子烟或烟油中非法添加合成大麻素类违禁成分。表面看似普通电子烟,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毒品。“上头”指的是吸入后产生的短暂“快感”。相比传统毒品,“上头电子烟”隐蔽性和迷惑性更强,成瘾性和危害性也更大。一旦沾染,不仅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损伤,过量吸食甚至可能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协同打击下,新型毒品的泛滥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新形式的毒品仍层出不穷,其中,“上头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尤为严重。《意见》指出,目前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中滥用问题日益严重,呈快速蔓延趋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这一问题的背后,一是暴利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利用电子烟的隐蔽性和“时尚”形象牟取利益;二是新型毒品种类多样,伪装更新速度快,迷惑性强,经常打着“无害”“无副作用”的幌子,让人放松警惕。一些青少年由于辨识力不足或抵抗诱惑能力较弱,往往不知不觉就陷入其中。

毒品是人类公害、社会公敌,加强对“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整治,系统解决这一问题势在必行。唯有给“上头电子烟”套上法治的“笼头”,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才能让其无处“露头”,无法继续危害社会。

一方面,各地禁毒办、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部门应按照《意见》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建立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打击“上头电子烟”及其他新型毒品犯罪的能力;另一方面,应顺藤摸瓜,彻底粉碎新型毒品的生产、运输、销售链条,斩断背后的罪恶利益网络。同时,加强预警监测,防患于未然,堵住监管漏洞。

此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普及,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识毒、防毒能力。要让更多人意识到,“上头电子烟”本质上就是毒品,销售“涉毒电子烟”属于贩毒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是吸毒行为。这些行为均为法律所不容。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遏制“上头电子烟”的传播和滥用,避免更多人因一时“上头”而付出惨重代价。

来源:红网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