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上门服务“迟到”被打不是小事,坚决不能“化了”

李芊芊(郑州大学)

据《新闻晨报》报道,11月12日,福建南平建瓯市龙村卫生院的护士葛女士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途中接到领导通知,需前往原村支书家帮忙为其母亲输液,到了之后却遭到原村支书游某的殴打。游某指责葛女士迟到,并且暴力对待葛女士,导致葛女士脑震荡。葛女士告诉记者,卫生院没有上门输液的服务,自己是在接到领导临时通知后才赶往现场的。目前双方调解结果未知。

暴力无论在任何情境下,都不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且不说葛女士后面的解释,单单以迟到的理由就殴打别人本就是犯法,游某还有着前村支书的特殊身份,理应具备基本的理智与克制。在这一事件中,暴力行为成为了游某自私情绪的宣泄途径,而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我是来帮你的,你怎么能打我”,葛女士的一句话让此次事件更显讽刺,对于葛女士的遭遇,法律应该站在她一方,给予她应有的保护与支持。护士群体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医疗行业中承担着大量的基层工作,他们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还要承受来自患者、患者家属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此次事件中的暴力行为,无论发生在何种背景下,都应当依法追责。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暴力行为才会真正受到惩处,才能有效地保障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权益。

目前,葛女士已经被诊断为脑震荡,12月18日,双方还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如果调解的结果是轻描淡写地让暴力行为“化了”,那么就会给社会和法律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信息:暴力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被容忍的。

护士迟到被打,并不是一个小事。每一起暴力事件的发生,都是社会法治的挑衅。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应当被严肃处理,不论施暴者的身份如何,事件的原因如何。对暴力行为的容忍,就是对社会秩序的纵容。无论如何调解,法律的公正与严厉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

对于类似事件,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让暴力“化了”。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被打者感到社会的关怀,才能让安社会大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