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辅助驾驶当自动驾驶,处罚可以再严厉点

近日,一辆私家车在通过江苏南京某收费站岗亭时停住不动,交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竟在车内睡着了。经询问,该驾驶员因过度疲劳,一路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任由车辆自行行驶。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警告单。在短视频平台上,类似场景屡见不鲜: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后,低头玩手机、闭眼休息,甚至躺平睡觉。(9月25日 《法治日报》 )

现在的很多车辆,都具备了智能驾驶功能,可这种“智驾”仅仅处于L2级别。按规定,这一级别的智能驾驶,需要驾驶员全程监控并准备随时接管,而不能撒手不管。换而言之,当前的智能驾驶并不等同于自动驾驶,其“智驾”远未达到个别车企宣传的那样,不能完全“托管”。

驾驶智能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清楚“智驾L2”级别的具体要求,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方向盘完全置于“托管”状态;否则,这种行为便构成危险驾驶,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为了体验“解放双手”的科技魅力,追求一时的安逸便捷,却未曾意识到,这种行为正悄然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国家进一步强化了对车企违规宣传“智驾”行为的打击力度。车企为了安全驾驶,亦加强了对智能驾驶的规范化管理,比如利用科技手段,增加DMS监测程序,一旦发现车主长时间脱离方向盘或分神,就可能触发系统报警,发出语音提醒,乃至自动靠边停车。

如果驾驶员完全依赖辅助驾驶,因分神导致事故,可能面临交警处罚或保险拒赔。‌现实中,因为完全放手“智驾”、完全放飞自我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罕见。江西、广东等地已发生多起因依赖辅助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比如驾驶员因疲劳开启系统后打瞌睡引发撞护栏、追尾等事故。 ‌所以,我们应该从法律法规层面,对违规辅助驾驶说“不”。

‌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违规智驾行为,交管部门的处理都是相对温和。如此一来,就会向外界及当事人传递错误信号——双手离开方向盘、双眼离开驾驶视线的违规智驾,并不属于严格违规。就像新闻中的这起案例,驾驶员疲劳驾驶,一路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警方仅仅批评教育,开具一份警告单。这样的惩戒,远远达不到威慑效应。

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违规智驾的处罚应该更加严厉。只有严惩,才能让违规者认识到其危害性。当然,对于开发帮驾驶员规避系统检测软件的人员,也要纳入严惩之列。

来源:红网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