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费用先救治,拓宽生命的绿色通道

作者:唐传艳 医生

交通事故中的伤者遭遇救治困难怎么办?没钱急救,相关部门如何为伤者排忧解难?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交管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尝试在北京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据介绍,2025年已有254名危重伤员经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伤者可能在瞬间遭受严重伤害,亟需紧急救治。并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尚未明确之前,伤者家属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不治疗不行,治疗又会担心后续费用难以承担。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也会面临追偿费用的经济压力。此外,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复杂,赔偿流程漫长,也使得伤者救治费用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导致救治被延误。

“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将伤者的生命健康放在了首位。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立即能对伤者展开全面、及时的救治。这为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大大提高了危重伤者的生存几率。对伤者家属来说也减轻了心理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伤者的护理和康复。

值得一提的是,“无费用先行救治”并不意味着费用无人承担,后续会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及责任方赔偿等途径来解决费用问题,既保障了伤者的救治权益,也维护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除了交通事故伤员,其他伤病员先行救治的权益同样受到保障。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条件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参保人伤病救治提供了更多保障。这意味着,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个体,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其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避免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在医疗费用方面为生命拓宽绿色通道,让包括交通事故伤员在内的伤病员不再“为钱所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唐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