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娃上学就拘留?基层治理的“最优解”何在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一名监护人因拒不履行送适龄子女入学义务,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司法拘留十日。这一判决引发社会关注。当司法强制措施应用于义务教育保障领域,其背后反映的不仅是单个家庭的失责,更是对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一次现实检验。对此事件的评价,应当超越简单的对错之争,而需审视其中关于“法”“理”“情”平衡的治理智慧。(红星新闻)

法律的“刚性”是维护社会底线的必要保障。在此案中,法院判决具有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对经教育批评后仍拒不履行者,法律赋予强制处罚权力。司法拘留的适用,体现了法律权威,明确宣告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不可侵犯,也对潜在效仿者形成震慑。这是维护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必须坚守的底线。

然而,法律强制虽能“惩之于后”,却未必“根治其本”。需要深入探究的是,监护人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深层原因。是受到“读书无用论”观念影响,还是面临实际经济压力?或是受当地社会风气制约?若这些“情理”层面的困境得不到疏解,拘留期满后,学生能否顺利返校、家庭教育观念能否真正转变,都将存疑。单一法律手段在复杂现实面前,其效果往往有限。

因此,该事件的深层意义在于推动基层治理从“单一执法”向“系统治理”转变。现代基层治理不应是“法”的孤军奋战,而应是“情、理、法”的协同发力。

成熟的治理流程应当表现为:前期以“情”触达,通过深入沟通了解家庭实际困难,建立信任基础;中期以“理”服人,耐心宣讲教育政策,同时衔接教育扶贫等资源,切实消除就学障碍;当前置措施用尽仍无效时,则果断以“法”兜底,维护义务教育严肃性。执法之后,持续跟进保障就学同样不可或缺,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回到课堂。

归根结底,这份拘留决定书既是法律权威的体现,也是基层治理改进的契机。它表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既需要依法办事的硬实力,也离不开人文关怀与精准服务的软智慧。构建“情、理、法”环环相扣的治理闭环,方能在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之路上行稳致远。

来源:红网 豆仪帆